鯰魚扮石斑屯門食肆東主及經理被捕 海關:鯰魚每公斤只售$10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0/11 16:59

最後更新: 2018/10/11 18:56

分享:

分享:

屯門有食肆用鯰魚扮石斑,海關指鯰魚市價只需$10一公斤。

海關早前接獲舉報,到屯門一間食肆試購焗芝士石斑飯,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,魚塊屬鯰魚而非石斑,涉嫌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海關前日(9日)拘捕一名60歲男東主及一名55歲女經理。

根據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,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,即屬違法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。

海關去年共接獲1399宗涉及食品、餐飲業及超市的舉報,較前年的1075宗上升3成。

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植順群今年1月接受訪問指,有凍肉公司則將急凍鯰魚當成龍脷魚柳及石斑魚柳出售,每公斤分別售29元及50元,遠低於市價每公斤90元,有市民向海關投訴後試購,並交政府化驗所檢驗魚柳的DNA,證實是每公斤市價僅10元的鯰魚,商戶去年8月被罰款8000元,並被充公25公斤急凍魚柳

其他涉嫌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個案,包括有超市將急凍西星斑當急凍東星斑出售,每斤售價為238元,而鮮活的西星斑及東星斑每斤售價分別為240元及350元,超市早前被罰款約萬元。

另有酒樓及食肆亦分別因鮑魚福建炒飯實為螺肉,粟米斑塊用鯰魚冒充而被罰款3000至5000元。

植順群又提到,去年3月連鎖日式放題食肆「盛八」因未能按廣告提供果汁汽酒任飲,因虛假商品說明被罰款3.6萬元。

位於尖沙咀的伊賀日本燒肉料理亦因年前在廣告聲稱,可以優惠價錢114元惠顧海鮮燒肉放題,並有龍蝦、燒蠔及一口和牛供應,惟食客傍晚6時前往已被告之龍蝦售罄,並須另加68元方可享用燒蠔,食肆本月初承認作出構成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,被判罰款1萬元。

雖然海關接獲投訴持續增加,但去年開立個案僅20宗,植順群舉例,有投訴人投訴花膠口感跟之前不同,以為是假貨而投訴,但經化驗後是真貨,只是質量不同;有人則投訴雞煲唔夠1隻雞,但投訴人已吃了一部分,難有足夠證據跟進。